長沙ICP經營許可證的辦理條件
長沙ICP許可證辦理條件:
1、經營者為依法設立的專門從事基礎電信業(yè)務的公司,并且公司的國有股權或者股份不少于51%。
2、有業(yè)務發(fā)展研究報告和組網技術方案。
3、有與從事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資金和專業(yè)人員。
4、有從事經營活動的場地、設施及相應的資源。
5、有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的信譽或者能力。
6、在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范圍內經營的,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億元人民幣;在全國或者跨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范圍經營的,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億元人民幣。
7、公司及其主要投資者和主要經營管理人員未被列入電信業(yè)務經營失信名單。
8、國家規(guī)定的其他條件。
在ICP經營許可證辦理條件中,有兩個問題需要注意,一個是外資企業(yè)是不能申請ICP經營許可證的,而公司注冊資金不符合要求的內資公司也沒有辦法申請ICP經營許可證,如果企業(yè)是純外資企業(yè)或者是注冊資金不符合要求,請先變更,或者是放棄申請ICP經營許可證。
在申請ICP經營許可證之前,還請企業(yè)先獲得一個ICP備案,這個資質是非經營性網站所需要的資質,也是經營性網站在申請ICP經營許可證之前所需要申請的資質,它的申請并不難,但有了ICP備案,企業(yè)才能申請ICP經營許可證。
以上是對長沙ICP經營許可證的辦理條件說明,希望能夠為創(chuàng)業(yè)者提供一些實際幫助和參考;企業(yè)在尋求資質代辦機構提供服務前,有必要對上述內容進行具體了解和把握,以便造成不必要的損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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